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和《赣州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办法(暂行)》(赣市人社发〔2020〕7号)有关规定,经材料审核、实地考察,拟批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汇鹏职业培训学校变更学校校长、法定代表人及办学场地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2021年1月26日至2月1日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电话:0797-8378313。
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1年1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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